“套上别人的信息,他自己的交通违法后果就落到别人头上了,这属于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管五中队民警杨海波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前查获的一起案例中,发现一人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套用了名叫王海明的驾驶人信息。
8月14日下午18时许,呼和浩特市赛罕交管五中队民警在敕勒川大街执勤时,发现马头琴桥东有一辆蓝色面包车由东向西逆行,当即拦车检查,在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民警注意到该司机的驾驶证存在疑点,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这名司机出具的驾驶证上,除了照片之外,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信息都不是他本人的。
经过进一步查实,民警了解到,该司机崔某某是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现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不塔气村,没有经过任何正规的驾驶培训,所携带的驾驶证是套用别人信息伪造的。盘问中,崔某某交待,他为了找工作,于2013年12月在马路边花150元办了这份假证。经过一番批评教育,民警收缴了崔某某的假驾驶证,并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查办此案的赛罕交管五中队民警李文泉告诉记者,崔某某的假驾驶证上显示的都是受害人的“真信息”——王海明,男,住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九犋牛村5组17号。他希望通过本报,提醒这位驾驶证信息被“套”的驾驶员尽快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如果发现异常,可向当地交管部门反映,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记者 黄永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