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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新增1000辆出租车 500辆公开出让8年经营权
内蒙古新闻网  14-09-18 09:1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拟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出让500辆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这500辆车面向社会分别投向5家不同企业,每家100辆。即日起至9月26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摇号活动,9月27日9时30分公开摇号。

  据悉,本次出让是经过呼和浩特市政府研究并报请自治区维护城市出租汽车稳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政府同意,依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受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开展的。本次市区增加1000辆客运出租汽车,其中300辆由呼和浩特市公交集团进行经营管理,200辆由呼和浩特市城环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500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面向社会分别投向5家不同企业,每家100辆。新增车型推荐新款捷达、新款桑塔纳和北京现代伊兰特,也可选择其他不低于上述3种车型价位的其他车型,具体由企业自主选定,每家企业只能选定一种车型。

  其中,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8年,获取经营权的企业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也不得将经营权与车辆分离,只允许聘用驾驶员或承包经营,按月收取承包费,不得买断承包,不得层层加价转包及一人多包。在使用期内转让经营权的一经发现,呼和浩特市政府无偿收回其经营权。8年使用期到期后,市政府收回其经营权。

  即日起至9月26日,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企业基本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呼和浩特市市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具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实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2.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企业。申请企业在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20万元,并交纳购车预付款1000万元。(记者 刘 惠)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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