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本报曾刊发《一袋豆腐卷竟有俩“生日”?》一文,讲述市民张女士在位于乌兰西大街的一家超市购买到一袋里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的豆腐卷,通过本报记者的努力,该批不合格商品被责令下架的事儿。近日,记者从科右前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没收该批过期产品,并对相关商家处以5000元罚金。
7月中旬,市民张女士在位于乌兰西大街的一家超市内购买了一袋规格为168g鸡汁味“金丝猴牌馋嘴猴Q逗卷豆腐卷”,外包装显示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3日”,而里面独立小包装上却显示“20130407B20112-1”,记者先后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核实后得知,张女士购买的为里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的过期食品。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科右前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调查后,责令该批产品下架,再做进一步调查。近日,记者获悉,科右前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该批次所有产品进行没收,并对经营者处以5000元的罚金。与此同时,上海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也告诉记者他们的调查结果:厂家生产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张女士所购买的不合格商品应该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可能是供货商的问题。对此,他们将继续调查其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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