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区文明城市检查测评组来乌,对乌市争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据了解,全区文明城市评选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内容全面、任务具体、参与广泛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其目的是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素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乌市作为自治区文明办指定测评验收市区,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多措并举,分步实施,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全力推进争创工作。
乌市第一时间召开了争创首届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以盟委委员、乌市委书记马焕龙为总指挥的创建全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创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全区城市(区)、旗县城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争创过程中,乌市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施检查督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组织工作督查,开展工作点评,进行工作通报。组织重点督导,人大、政协组织专项联合视察,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通过开办专栏、专题,对社会上各种不道德、不文明现象,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发挥文明监督员作用,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建议或意见,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更好落实。
乌市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市民的素质;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城市管理;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净化社会风气;按照创建全区文明城市总体要求,乌市还对涉及到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全力支持、重点倾斜,拨付专门经费,制定和完善了相应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多渠道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使创建工作有充足、稳定的经费保障,保证争创工作真正让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