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为了进一步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成果,健全援助“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长效机制,将研究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施意见。
据介绍,该意见将会凸显4个方面。
一、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形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所属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免费创业培训、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并提供开业后的一系列跟踪服务,旨在鼓励和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及公益性岗位。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优先予以安排就业。
三、“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因缺乏职业技能难以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可到就业部门推荐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
四、政府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并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记者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