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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令为何没为学生减负?
内蒙古新闻网  14-09-24 10:3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自9月12日始,就呼伦南路小学要求一年级新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练习册一事,《北方新报》连续5次进行了报道,最终以教师“书面检查、取消评先、全额退款和有效使用练习册”的处罚尘埃落定。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不得不叫人怀疑教师与书店暗箱操作,从中渔利。这不但有悖教师的职业道德,而且严重地违反了教育部颁布的减负《新十条》。对相关教师的处理,应该说是合情合理,顺理成章。然而,“保证本次购买的练习册、口算本在学生学习中全批全改,有效使用”的处罚,委实令人费解。

  众所周知,《新十条》规定的“一课一辅”及“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初衷,是为了将学生从题海中解放出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但是,处罚决定让这两本练习册的有效使用、全批全改,意味着刚入学的孩童必须完成这一课业。这显然违反了“一课一辅”的规定,加重了孩子们的课业负担。我们真是搞不懂,这是对教师的惩戒,还是对学生的惩罚。

  素质教育喊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搞得扎扎实实,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减负喊了若干年,可在题海里挣扎的学生不在少数。在功利教育的重压下,使孩子们失去了原有的光彩。有关领导的决策,折射出对成绩的青睐,对分数的看重,却忽视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应该懂得:小学教育,不仅仅是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捍卫童年,保护好学生的成长空间。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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