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工商分局加强对商场、超市促销活动的监管,防止经营者利用打折、抽奖、返券、赠送等促销活动和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稳定。
赛罕区工商分局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发布长假消费提示,面对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消费者要慎防捆绑销售、价外有价等以下几种陷阱。
一是商场购物抽奖中大奖概率低。许多商家借节日之际,开展“购物抽大奖”活动,规定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就能参加抽奖等活动,但事实上消费者抽到大奖的几率微乎其微。
二是所谓“特惠”却实价销售。一些手机卖场打着某牌子手机“特惠价”只要699元,但当市民付完款时,却从柜台上的销售单上发现,该手机实际上一直按此价销售,并不存在优惠。
三是打折名不副实。商品打折与商品赠送一样暗藏陷阱,如“买两件八折”通常规定了选择的范围;“全场三折”后面还有个小小的“起”字,消费者不注意很难看到;更有商家在打折前大幅度标高商品原价。
四是返利后消费被设高门槛。目前一些商场、超市或者购物网站,每到节日期间,都会打出“购物满800元返800元,满1000元返1000元”、“多买多返”等五花八门的宣传广告,实际上拿到返利的消费者准备购物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限制,有的甚至额度和期限都不明确。
五是以告示推卸应承担的责任,“特价”商品不享受退换服务。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脱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
文/本报记者刘 睿通讯员王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