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市出租车擅自涨价市民可投诉
内蒙古新闻网  14-09-25 10:49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据《呼和浩特晚报》9月25日讯,从10月1日起,我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将进行调价,调价前,必须先对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没有进行计价器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近两日,不少出租车经营者致电本报,询问何时才能进行计价器调整?目前的相关部署工作进展如何?也有一些市民反映,如果出租车司机擅自涨价,乘客又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9月23日上午,市质监局就落实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计价器调试及检定工作召开了协调会。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自治区计量院、出租车行业协会、计价器厂家销售企业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均参加了此次会议。“市质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会议现场指出,要求各单位部门统筹安排好此次出租车计价器运价调整工作,并结合全市总体安排部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计价器的调整工作,同时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而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的工作人员说。

  另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质监部门已经与我市各出租车计价器生产商以及经销商进行过协调,从9月23日起,我市各出租车计价器生产商以及经销商均要按照新运价调整标准重新设计和编写计价器芯片程序。此外,计价器经销商要提供重新调整运价程序的计价器,并前往内蒙古计量院出租车检定站进行实验室和路面测试,当测试计价器运行稳定,且显示和计算结果准确无误后,市运管部门将组织各出租汽车公司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计价器调整,随后还要进行出租车计价器的相关检定工作。

  另据介绍,此次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截至2015年1月31日前,在大规模计价器调整期间,运价实行短时“双轨制”,即已调整完计价器的客运出租汽车执行新运价政策,未调整完计价器的客运出租汽车仍按原价格执行。在此期间,市运管部门要求出租车驾驶人计价器发票实行必打制,发票信息准确、清晰可见。此外,对调价期间擅自涨价以及使用不合格计价器的经营者,执法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地行政处罚。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乘坐出租车的市民应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如发现擅自涨价的情况,可拨打96155进行投诉。(叶涛)

[责任编辑 魏莉 ]

老有所乐
养殖双峰驼
感受别样的公主生活
书画庆国庆
治安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草原歌舞醉了俄罗斯
特色教育刮起民族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