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日前发生踩踏事故,再次给各中小学敲响安全警钟。10月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9月29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紧急召开第三季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校园稳定联席会议,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学校对安全工作保持高度警惕,要认真汲取历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特别针对踩踏事故提出6点要求。
具体为:各地区、各学校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适合本单位的校园安全管理方案;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将这起事故通报所有学校和全体学生,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此次事故立即进行一次中小学安全专题教育,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把每一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落实覆盖学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学校教学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楼梯栏杆该加固的要加固,尤其是安全通道和楼梯的设置要与学生的数量配套,对广大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学楼中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要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在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值班人员巡查值守,组织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有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及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在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要逐一对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礼堂、厕所等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不留隐患。
另外,由于近期天气转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单位要对学生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因冰面未冻实而发生危险,要通过校信通或是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教室用煤炉取暖的学校,一定要安装排气设施和防烫伤设施等;各学校老师要利用每天课堂的5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通过家长、学校的共同努力,保障学生的安全。(记者 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