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吴钰)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项工作主要从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个施工季对本地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至少组织三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至少进行两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工作督查。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查处工作情况及相关报表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