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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勿“药驾” 害人害己危险多
内蒙古新闻网  14-10-06 11:0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记者赵弘)国庆长假即将结束,返程高峰提前到来,自驾游市民担心最后一天返程客流太大,所以提前三天已经开始陆续返程。在享受愉快假期的同时,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提醒广大公众:使用药物后驾驶其实比酒驾还危险。

  据了解,“药驾”是指服药后出现嗜睡、眩晕、视物模糊的症状,它是诱发车祸的一个危险因素。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和药剂科专家临床经验,服用以下一些药物会对驾驶产生影响:

  感冒药、镇咳药含有一些镇定和镇痛成分,会导致疲劳嗜睡的药物反应,很可能影响到大家的思维与操作的敏捷性。解热镇痛药、解除胃痉挛药、扩张血管药、抗心绞痛药、抗癫痫药等易使视物模糊、辨色困难,分不清红绿灯。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公众,国庆外出期间需要谨遵医嘱,慎驾或不驾车辆,如果服用了以上药物,请在6个小时内不要开车。同时,开车前服药需格外注意,最好在就诊时,就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最好在睡前服用会导致头晕嗜睡的药物;切忌不可超剂量用药。

  药监部门也特别提示,驾车人士在服药后出现嗜睡、眩晕、视物模糊的症状时,一定不要继续驾驶车辆,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同时,就医时请医生尽量避免开一些对驾驶过程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

  一些热心的网友也在微博中提示广大车友,如果买感冒药时注意看一下说明书,在服药之前要看清药品说明书,特别注意说明书里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里的内容。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部分药店随机查询了几种不同品牌的感冒药,发现所有药品都没有在外包装上对驾驶人士进行特别提示,但个别感冒药在说明书中注明“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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