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召开巡视工作情况通报会,向我盟反馈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组长李晓峰代表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并作重要讲话。盟委书记苗银柱代表盟委班子作表态发言。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成员及盟四大班子在家领导出席会议。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6月5日至8月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对兴安盟进行巡视。期间,巡视组听取了盟委、行署的工作汇报,盟纪委、盟委组织部的专题工作汇报,以及审计、信访、发改、国土、民政、农牧业、扶贫、旅游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巡视组还广泛开展民主测评、群众座谈、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并于8月22日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汇报。9月13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今年首轮巡视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意巡视五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兴安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晓峰指出,去年以来,兴安盟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非常好的势头。此次巡视工作开展近四个月以来,很多问题在巡视期间都在整改。目前,全盟上下整体呈现出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但在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是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不容忽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查办、问题处理结果还不够公开透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实施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干部思想根源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根源上存在问题,在思想作风上没有与群众建立起感情,在面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时,不能摆正位置,把好方向,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没有从群众的立场出发,换位思考,对群众疾苦、百姓需求关注不够;二是一些干部存在不作为、不敢担当的现象,巡视中了解到,目前各级干部中吃拿卡要的少了,但拖着不办事的多了,干部存在不作为、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拍板、不敢批评、不敢负责的现象;三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从接待来访群众中了解到,有些发生在基层的矛盾、纠纷升级,是由于基层干部在面对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工作作风不扎实、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造成的,从而产生重复不断的信访问题,造成信访量增加;四是个别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和公车管理中存在搞变通的问题。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淡薄,认识有待提高。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存在作风不够民主,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的群体监督缺失等问题;二是干部选拔任用遗留问题比较突出。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没有从正面得到宣传,用人导向上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选任干部沟通酝酿不够充分,干部任用有唯上倾向,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分别转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李晓峰强调,兴安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所在地,2017年即将迎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站在历史传承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兴安盟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兴安盟由党风廉政的重灾区转变为一个全区乃至全国的先进典型,使兴安盟成为全区12个盟市中幸福指数最高的地区。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盟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同时,盟委要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纪委监督,并积极为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创造条件。各级纪委要真正发挥监督责任,让责任落实不打折扣。
二是正确理解和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理清思路、厘清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方实际的、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确立之后,就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要善始善终,一张蓝图绘到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对百姓负责。
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真正将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盟委班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根源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根源上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坚持长期抓,抓出实效,防止侥幸心理和搞一阵风,要善始善终,防止反弹。
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形成健康正确的用人导向。盟委领导班子要吸取教训,正本清源,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同时,干部选拔任用要有长远规划,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民族结构、性别结构,培养经济工作主战场人才,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建议兴安盟从教育、组织、制度、监督等方面,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两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苗银柱指出,自治区党委巡视五组反馈的巡视工作意见,既对兴安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更严肃指出了我盟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说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使我们思想深处受到很大触动和警醒,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特别是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巡视是对兴安盟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兴安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尤其是巡视意见提出的两个整改目标,也为兴安盟的发展开出了良方。
苗银柱强调,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们一定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坚决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现巡视成果的最大化,实现兴安发展效益的最大化。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近期我盟将召开盟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行为准绳,把思想理论武装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四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一定要坚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经常抓、长期抓,立破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纠正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完善盟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规则,做到大事集体决策,集中集体智慧,体现集体领导原则。尤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好干部“五条标准”,规范执行选拔任用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为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六是要珍惜此次巡视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巡视整改和经济社会发展双丰收,给自治区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不辜负巡视组对兴安盟的期望,使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