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0日从自治区纪检监察网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派出5个常规巡视组和两个专项巡视组对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包头稀土高新区开展巡视工作。日前,7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区反馈了巡视意见。
从反馈情况看,上述地区、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及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在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巡视期间,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自治区党委要求被巡视地区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抓紧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要紧盯巡视整改不放松,加强督办,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各被巡视地区表示,要严格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深刻剖析,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解和分工安排,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记者 侯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