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发现57个环保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4-10-13 11:5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国庆节期间,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对9个旗县区、开发区的485家排污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此次共检查企业48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发现57个环保问题,重点对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督察通报企业及涉水、涉气、涉危险废物、化工、发酵制药、尾矿库的企业,对群众投诉多、媒体关注度高的企业,以及历史遗留的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核查,详细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和污染隐患。主要检查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通报企业整改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隐患等方面。

  环保部督察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有19家,目前已经整改14家,正在整改的有5家;自治区环保厅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有7家,目前已经整改2家,正在整改的有5家。对首府排查出的57个环保问题,全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向各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企业下达市长督察督办令,明确了整改问题和整改时限,责成各旗县区、开发区主要领导立即行动、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环保部门要求立即关闭托县伍什家氧化塘和晾晒池,切断向氧化塘排水的管网,不再向氧化塘排放任何废水,尽快处置氧化塘内现有的废水。对于制药企业,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另外,由市委、政府“两办”牵头,组成多部门联合督察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加大处罚力度,做好跟踪督察;针对违反环境保护政策、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保护好首府环境安全。(记者 奥妮莎)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老有所乐
养殖双峰驼
感受别样的公主生活
书画庆国庆
治安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草原歌舞醉了俄罗斯
特色教育刮起民族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