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7日至今,本报刊发多篇稿件对化肥厂生活区4号楼吕先生家因奥斯之星电动车电池爆炸导致失火,家中侧卧和客厅几乎全被烧毁一事进行了报道。在采访中,奥斯之星电动车的厂家和呼和浩特市经销商始终各执一词,厂家负责人表示发生爆炸的电池在一年前就已经被电池生产厂家要求召回,但是经销商一直没有将电池送回厂家;而奥斯之星电动车的呼和浩特市经销商则表示,厂家从来没有说过要召回电池。9月22日,记者从奥斯之星呼和浩特市经销商贾先生处了解到,他经销奥斯之星电动车的门店已经关闭。另外,吕先生已经到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赛罕区消防大队做了火灾情况笔录,登记了相关信息。10月7日,赛罕区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也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
10月16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赛罕区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已经根据吕先生的实际损失情况整理好了一份损失清单,目前正在对损失物品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计算实际损失价值,实际损失的鉴定结果将一式两份,分别交给消防部门和吕先生。
吕先生告诉记者:“我也向消防部门进行了咨询,他们也在等待这份鉴定结果,结果一旦出具,我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这批流入市场的电池必须得让厂家召回或者销毁,我希望我家发生的情况,不要再发生在别人身上。”(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