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实施“四个一”重点民生工程】一人稳定就业让“零就业家庭”重获希望
前言
这是一个令万千家庭倍感幸福的数字:从2005年至今,我区共帮助43424户“零就业家庭”中的47924人实现了就业,生活有了着落;这也是一个令人感怀的数字:今年6月份之后,全区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就帮助其找到“饭碗”,其速度让百姓称赞。
近年来,我区针对“零就业家庭”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
何谓“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城镇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或下岗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我区把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2005年,我区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的目标,并将这一承诺作为当年自治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自治区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计划的实施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再就业目标考核范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布了援助咨询电话。
“零就业家庭”成员如何获得就业帮扶?
我区采取自愿申报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认定“零就业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为“零就业家庭”。同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也会定期上门调查走访,摸底调查“零就业家庭”,并为每一户零就业家庭建立包括家庭基本状况、技能特长、培训愿望、择业意向等项内容的家庭档案。
在对全区“零就业家庭”情况全面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要求街道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工作站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表的档案,确保不漏户,不漏人,通过建立档案,全面了解成为“零就业家庭”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就业意愿,是否具有就业能力,有什么技能,希望得到哪方面的帮助等等。在此基础上,对应相关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援助方案,并帮助落实。目前已在全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工作站建立了以上工作模式为主要内容的“零就业家庭”申报、确认、帮助的长效工作机制。
认定“零就业家庭”后,多长时间可以获得一份工作?
之前,对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解决其就业问题。从今年6月起,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自治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解决其就业问题。
2014年1-9月,全区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794户,已经帮助784户中的890人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经申报确认后10个工作日“动态消零”的工作目标。
“零就业家庭”可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可以享受各项现行的就业扶持政策,如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可享受到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以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支持。
今年自治区党委提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为此将采取哪些措施实现这一目标?
自治区要求各地要对每户“零就业家庭”指定专人帮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实施“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对已就业的“零就业家庭”跟踪回访,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
目前,我区各盟市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相关制度。在援助过程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申报确认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强化援助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自治区还将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援助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长效化和信息化。(记者郭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