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兴隆商住小区很脏很乱,自从崔勇带头义务管理小区后,小区变得干净整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玉石巷社区主任靳建忠提起兴隆商住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崔勇赞不绝口,尤其是他以制度管理小区,使小区井井有条。
2008年,兴隆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因亏损撤走。物业公司撤走后,小区的垃圾无人清理,小偷也常常“光顾”。4栋楼85户居民想再找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可新的物业公司进驻不到两个月,又因亏损不得不“打退堂鼓”。
2009年,靳建忠与居民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全体居民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班子,崔勇为主任,史禄为副主任,委员为郭三,会计为吴秋花。靳建忠说:“业主委员会成员都是退休人员。”
业主委员会向85户居民每年每户收取150元物业费,向11个库房和2个车库使用人每人收取200元物业费。崔勇称:“物业费每月支付门卫1000元工资,门卫除了负责日常保安工作以外,还负责清扫楼道垃圾及小区院内垃圾。”
记者在兴隆商住小区看到,大门上挂着《小区管理制度》,该制度第五条规定:“为了居民中午休息,本院内的所有库房在12:30-14:30内,禁止进入小区提货,请库房做好备货准备,为构建和谐小区,请大家自律。”
崔勇称:“库房的使用人都在大南街做生意,中午提货势必会影响居民中午作息,所以业主委员会商量将这一条款加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崔勇主要靠制度管理,居民也按业主委员会的制度行事。如哪家出租房屋,房主必须把租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交业主委员会一份。崔勇对此解释称,“以免发生意外”。
崔勇退休前在玉泉区小黑河镇政府上班,退休后他就用制度管理小区。“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范,居民也会自觉约束自己。”崔勇说。(记者 鲁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