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针对牧民的看价格、互观望、出栏进度缓慢的情况,对收购企业和牧民出栏提供优惠政策。他们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加快牲畜出栏,截至10月15日已出栏大小畜95.4万头(只),完成任务的86%。
做好防灾减灾饲草储备。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集中2500万公斤的政府调控防灾减灾储备饲草。选定10个合作社和专业户储草基地,分解储草任务,签订储备饲草料合同,并要求必须储备到2015年4月1日。对承担储备饲草料任务并且达到储备时限要求的合作社和专业户储草基地,旗政府将给予每公斤牧草0.05元的补贴。
鼓励支持企业加工生产。对于新增出栏牲畜的屠宰加工,旗政府采取任务计划管理与扶持政策相衔接的方式,对屠宰加工企业予以扶持。具体为:定点企业在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收购加工牲畜,并完成50%以上收购加工任务的前提下,旗政府将给予每只羊4元的补贴,并免收多项费用。同时,要求加工企业严禁扣减7%羊尾价格,并对牧民自行运送、合作社或嘎查统一组织运送,且具有嘎查证明的牲畜取消屠宰费,确保以高于全盟平均价的标准收购。
鼓励牧民加大牲畜出栏力度。首先,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实行处级领导包苏木、科局领导包嘎查、苏木干部包牧户的制度。要求旗四大班子处级领导亲自带队深入苏木镇和嘎查,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牲畜出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牲畜出栏任务。其次,鼓励与督促相结合。在苏木镇,旗财政将安排100万元出栏工作组织经费,根据各苏木镇在全旗出栏任务中所占比重和实际出栏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平衡后,结合冬季牧业普查数据,以相应额度奖励给各苏木镇;对未完成出栏任务的,相应核减出栏工作组织经费,并在年终苏木镇实绩考核中不予评先、评优。对牧民群众,一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牧民尽快出栏,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督促牧民加大出栏力度。
加强统一调度开拓销售市场。切实加强屠宰加工企业的信息沟通与发布,确保出栏牲畜均衡有序送到各屠宰加工企业,避免出现长时间排队等待、掉膘掉称的现象。同时,帮助企业找市场、找销路、找订单,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帮助解决销售难题。
加强监督检查。派专人进驻各屠宰加工企业,做好企业收购、屠宰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加工牲畜统计等工作。同时,要求牧民自行出栏牲畜或旗内收购牲畜者必须开具嘎查出具的出栏证明,并具备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后,加工企业方可加工。防止外地羊进入该旗屠宰,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让当地牧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