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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内蒙古新闻网  14-10-21 09:59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10月16日,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把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落到实处,该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学习培训和技术保障,不断扩大社会宣传,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得到扎实有序推进。

  该局成立企业信息公示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工作。采取网络式、讨论式、集中式和答疑式等方式,对系统企业登记监管人员和部分市场主体进行了专项培训,为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宣传册(单)、短信提醒和公告通知等多种方式,刊发《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公告》和《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公告》,公示企业信息公示及年报内容、途径方式和咨询电话,使广大企业全面了解企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解答企业问题,服务企业需要,并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操作。目前共发放宣传册(单)5万余份,在赤峰广播电视台和《赤峰日报》刊播公告20余次,日受理企业咨询电话260多个,印刷法规知识和年报须知20多万册,扩大了社会知晓面,营造了舆论氛围。截至10月16日,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联络员备案的达1779户,其中企业备案1068户、个体工商户备案711户;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和年报的有183户,其中企业68户、个体工商户115户。10月8日16时20分,喀喇沁旗吉阿婆麻辣烫店是全市第一个网上年报和信息公示成功的企业。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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