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委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提出三个“切实”。一是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组建领导机构,明确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严明纪律、任务分解、监督制约、检查考核、工作巡查”等主体职责,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观念淡薄、改进作风不实、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纪律执行松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班子“一把手”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事项和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二是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做到“守土负责”。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反腐、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当好廉洁自律表率等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是把责任抓在手里,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巴林左旗纪委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切实强化监督责任。一是落实“转职能”,着力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左旗纪委按照“减负减压、轻装上阵”的要求,客观审视职责定位,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明晰监督责任,着力解决职能职责不明、工作效率不高、监督方法不多、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确保履职有依、追则有力、问责有据。二是落实“转方式”,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监督查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存在腐败问题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三是落实“转作风”,着力解决好“如何将监督更深入更有效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纪委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人员不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整合力量,抽调人员,上下联动,通过建立办案协作机制,整体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巴林左旗委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签字背书”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一案双查制度、巴林左旗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