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人民网10月23日)
在被开除党籍的6人中,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原为中央委员,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原为候补中央委员。开除党籍是党的最高纪律处分,也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在四中全会上追认上述几人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是有原因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在1992年至2012年的二十年间,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之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中委成员违纪处分的案例共有13例,而在今年召开的全会上就有6人被追认开除党籍的处分,由此可以看出十八大后廉政风暴的力度之大,足以看出中央“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
当下的中国,论国力达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最强,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力度也比以前都猛烈,究其原因,除了腐败的规模和程度空前外,说明我党确实怀有一种危机感,是真正站在“亡党亡国”的高度,把反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十八大以来掀起了一场反腐战斗,抑制了腐败蔓延的趋势,但一路走来的反腐之路让我们更加坚信了依法治国才是惩治腐败的最根本办法。只有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杜绝以权谋私、以权压法的行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依法治国不权是对中国各级官员的约束,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革命,也是触及党员干部灵魂的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反腐力度。
总结经验教训,反腐更需要一种长期、稳定的约束机制,而“法治反腐”才是反腐治本的根本出路,不依法限权、依法问责、依法治贪、依法追逃,很难获得制度保障,彻底铲除腐败的毒瘤。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让公众看到了“法治反腐”的曙光,也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在打击腐败方面的决心,会让公众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在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上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本网特约评论员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