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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内蒙古新闻网  14-10-24 15:3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据《呼和浩特日报》10月24日报道我市的餐饮服务点多面广、种类繁多、参差不齐,针对这种现状,我市采取了划片分类、突出重点、分级监管、整体推进的办法,以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为目标,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监管品种,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严管态势。

  网格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我市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我市成立了4个专项督察组,每季度对全市9个旗县区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76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56份,立案1078起,收缴罚没款163.6万元。

  即将出台有关措施,着力解决小餐饮监管问题。据了解,在充分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监管经验,我市食药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小餐饮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小餐饮便民服务区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试行)》、《呼和浩特市临时占道小餐饮夜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4个文件,拟提交市政府研究出台,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辖城郊接合部、市区待拆迁地段、商住楼下、露天烧烤摊点等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体推动我市小型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小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的治理目标。

  农村集体聚餐服务者要申报备案。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我市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办法》,采取由旗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并审核发放《农村集体聚餐服务登记证》,对农村集体聚餐服务者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从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服务人员着手,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使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消毒措施不到位、违反管理规定采购食品、服务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状况得到改观。(记者刘艳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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