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点带面,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扎实有效。启动了法治苏木乡镇建设,健全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各苏木乡镇都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在巴彦温都尔苏木的巴彦宝力格、塔林花游牧点,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入驻,方便了牧民群众。扎嘎斯台镇成立了“周三综合服务队”,整合16个站所人员每周三“进村入户”进行法律服务。天山办事处在推进网格化管理中自主研发了“全员人口数字化信息系统”,并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资源共享,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新民乡将每月5日定为民主议政日,对全乡党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党员负责所辖户的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乌兰哈达乡按照“十个一”标准创建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乡法治建设工作。将契约化管理作为法治苏木乡镇建设的重要途径,苏木乡镇政府与所辖嘎查村及直属单位签订《法治建设协议书》,搭建了一个弘扬法治、共建和谐的平台,加快了基层的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旗公安局对所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每月一次集中考评、每季一次综合考评”制度,每季度将考评结果实行网上通报。实行办案数量、执法质量与办案经费相挂钩的办法,落实案件“五级”审核审批把关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旗法院建立了对涉及民生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 在二楼大审判庭建立了数字法庭,庭审全过程可在东门电子显示屏同步显示。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平台,设立派出法庭立案点,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建立固定巡回审判点、社区法律服务点,延伸到医院、学校、企业。
实施依法治旗方略,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加强。成立了“法治阿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阿旗”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旗委制定了《阿旗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13项制度,旗人大制定了《阿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旗政府制定了《阿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14项制度,旗政协制定了《政协阿旗提案工作条例》等7项制度,从程序上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推动了阿旗党的执政方式现代化建设,为依法执政提供了健全的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