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晚报》10月28日报道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切实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下发各盟市,严防埃博拉出血热。
《细则》对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进行了定义。留观病例定义为:具备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史,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接触过被感染动物中任何一项的,体温>37.3℃的发热患者。疑似病例定义为: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或者不明原因猝死患者。
《细则》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工作流程。要求口岸驻地的盟市、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定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中心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驻盟市、旗县(市区)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口岸检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定点转运中心接到驻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或驻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要在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例转至定点收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提前做好病例收治准备工作,确保转运工作顺利进行。(张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