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截至今年9月底,全盟已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885辆,完成自治区下达淘汰任务8481辆的57.6%。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黄标车、老旧车污染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污染危害极大。
为全面完成任务,我盟通过强化检查、鼓励淘汰、优化更新等方式,减少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引导全盟现有黄标车自主向节能减排趋近,进而提高空气质量,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盟车管所加大了对黄标车和老旧车管控及强制报废力度。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对未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予办理年检合格手续。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禁止黄标车出现在市区中心路段。严把车辆转入转出关,对外地转入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新车注册排放标准,严禁达不到新车排放标准的车辆转入我盟,对不符合转入要求的不予受理。
环保部门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尾气检测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年开始逐年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到2017年,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提高尾气控制水平。(记者杨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