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校安工程款拖欠续:施工企业要求立案遭拒
10月29日,本报以《刘胜林:我何时能要回700多万校安工程款?》为题,报道了施工企业负责人刘胜林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获得呼铁一中校安工程项目,并在2011年8月底工程全部完工,却迟迟拿不到700多万元的工程款一事。
记者就此事前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采访时,回民区政府办公室曾经交给记者一份盖有公章的《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呼市铁路第一中学拖欠工程款事宜的说明》。该说明中有部分内容为:针对该企业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于暂时不能支付工程款,建议其通过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经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核算工程量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后,区政府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该企业未在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
对于回民区政府的这一说法,刘胜林说:“去年1月份,我们也曾经前往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找到一位姓丁的副队长要求立案,可丁副队长不给立案。”
10月31日下午,记者跟随施工企业负责人来到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但没有透露身份。回民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乔的工作人员简单询问情况后说:“我们这里只能给交工两年之内的工程立案,你们的工程交工时间已经超出两年,不能立案。”施工方负责人问:“我们去年1月份也曾经来过你们这要求立案,那时候还没超过两年,可你们的丁副队长也不给立案呀!”姓乔的工作人员回答:“这事你们得去问丁副队长。”
随后,施工方负责人将《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呼市铁路第一中学拖欠工程款事宜的说明》递了过去,姓乔的工作人员阅读了说明后又说:“即便是你们拿着中央的文件,我们也要按照我们的规定办。”施工方负责人又去找该大队的丁副队长时,丁副队长不在办公室。(首席记者 张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