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小微企业务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赤峰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赤峰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出台
小微企业务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10月28日,记者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近期《赤峰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赤峰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出台,赤峰市小微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将享受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优惠政策,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将会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政策中获益。
据了解,我市的小微企业大多规模小、效益低、抗风险能力较差,但小微企业也为促进就业、活跃市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此次赤峰作为全区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试点,市人社局非常重视,深入了解到小微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听取多方建议后制定出台了小微企业务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优惠参保政策,即《赤峰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了赤峰市辖区内且符合工信部关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由企业随用工人员变化按月对务工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参保及缴费。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透露:这两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职工工伤发生后与单位之间因未参保而出现的矛盾纠纷,并可为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依据。(记者 岳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