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完成收入任务。加大督查调度力度。继续实行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建立收入征管督查机制,加强收入指标进度督查,多措并举,倒排进度,督促征收部门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快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盘活国有资产。积极推进“五荒”拍卖工作,增加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强化收入征管稽查。挖掘增收潜力,提高征管质量,着力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重点掌握纳税大户、投产企业、在建项目的增收潜力,坚决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发挥财税征管作用,组织专业人员对非税执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堵塞“跑、冒、滴、漏”现象,坚决防止坐收坐支行为,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二是积极争资融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十个全覆盖”、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棚改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事业等方面争取资金。同时,全力支持城投公司、工投公司、棚改公司开展融资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条良性循环。
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追加。狠抓节支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工资发放、改善民生、经济发展等重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