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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部署记者证公益宣传
 

  11月3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中国记者节前后做好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做出部署。

  按照部署,各级各类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单位都要组织所属媒体在11月8日前后安排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新版记者证的样式、特点等,扩大新闻记者证的社会认知度,推动新闻记者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新闻记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为维护新闻记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这位负责人表示,即将开始的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是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统一要求安排开展的。(记者马艳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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