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波对这次督查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市委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这次专门安排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既发现了成绩亮点,也查摆了矛盾问题;既梳理了工作,也研究了对策;既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也对进一步深化提高进行传帮带,意义非常重大。
郑东波就巩固、强化这次督查工作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安排专门力量,对这次督查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适时向市委汇报;要针对这次督查发现的矛盾问题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要坚持督查工作常态化,通过持续深入的督查指导,不断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这次督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赤峰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中共赤峰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方案》精神而组织实施的。督查共分为5个组,分别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厅部室负责人和市委督查室有关同志参加。各督查组按照分工,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各旗县区和市直各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深入摸查、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