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首届“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
信品牌”候选者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示范引领全区企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区各类企业、企业家和企业员工不断增强诚信兴企、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企业诚信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人社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发改委、地税局、金融办、新闻出版广电局、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内蒙古日报社等部门联合从2013年11月在“诚信兴企·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启动了“全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诚信品牌”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原则,各盟市各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动员企业申报、筛选和公示,共向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推荐了135家企业、94位企业家、75个品牌。之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协调各主办部门组织力量严格审验和初审,从中确定了参评首届“全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诚信品牌”的40家企业、33位企业家、37个品牌为正式候选者。
为确保诚信典型的质量,增强其社会示范力和影响力,因此,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社会公众,如对候选企业、企业家、品牌有异议,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企业处)反映。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企业处,邮编:010096,电话:0471—4812146、4812626(兼传真),电子邮箱:dwxcbqyc@163.com
(附名单。)
“全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诚信品牌”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4年11月6日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