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敖汉旗法院审监庭就一起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参与庭审的人员除案件双方当事人外,审监庭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旗人大代表和旗政协委员以及两名旗检察院检察官到庭,并请代表、委员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过程进行点评。据了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已成为敖汉旗法院阳光司法的常态化工作之一。敖汉旗法院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法院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每年举行1至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开展对法院工作的评议活动。每年召开1至2次座谈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向他们介绍本院工作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建立院领导及环节以上职务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制度,并开展走访、发信函等活动,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敖汉旗法院每年积极开展一次大型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亲身体验法院工作。活动中,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百姓、学生和媒体记者近百人,到法院和基层法庭进行参观。指派专人为参观人员进行全程讲解,让他们对法院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等有一个系统的了解。邀请参观人员旁听庭审,对庭审全程进行了解,并跟随办案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装订卷宗,亲身体验法官工作。
敖汉旗法院还通过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让案件当事人对诉讼过程详细了解。在立案庭接待区公布了法院的各种规章制度、案件流程、诉讼指南、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相关信息,并为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引导材料,科学指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在外网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敖汉旗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判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