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坚持把环保工作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从9月中旬开始,锡林郭勒盟又启动环境保护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计划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环境质量改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
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锡林郭勒盟9月16日召开盟长办公会议,确定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隐患“百日排查整治”行动。“十一”期间,各地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1195人次,排查592家企业,查出各类环境问题企业159家,突出环境问题181个,下达限期整改书138个、停产整改8个和行政处罚单8个,关停6个旗县12家违法违规企业。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系列要求,10月10日成立4个盟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对全盟环境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对环境挂牌督办企业实行环保局负责同志驻场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与自治区督查隐患清单一并纳入整改方案,由督查组跟踪监督到底,直至隐患排除。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即,锡林郭勒盟又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及时成立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从编制特殊天气应对预案、公务用车停用等方面做出部署。
锡林浩特市在APEC会议期间,公车停驶50%,目前全市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76辆,停驶公车138辆,并已将停驶公车车号、车型、停车位置报公车办备案。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尾气超标排放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尾气超标排放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盟住建局要求全盟城镇在建建筑工地全部停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工地土堆、砂石料、水泥、石灰粉等料堆必须严密遮盖或封闭存放库房内。加大城镇垃圾清运工作力度,做到日产日清,禁止焚烧,禁止城镇道路保洁工人就地焚烧垃圾,必须清运到垃圾转运站后,再由密闭车辆运输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防止焚烧垃圾引起的扬尘污染。加大道路机械清扫工作力度。大型车辆绕走外环路,运货车必须采取封闭式运输,禁止运输物体撒落道路上。
盟气象局与盟环保局密切合作,做好每日研判及数据报送工作。气象部门每天下午16:20—17:00向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环保局自动站提供气象专题预报(未来24小时锡林浩特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如未来24小时可能存在不利气象时及时与环保部门组织会商并及时联合发布空气污染预报,如出现污染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盟行署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加强秸秆焚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禁止、从严管控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野外、市区及城镇周边焚烧秸秆和垃圾等废弃物,有效控制焚烧废弃物形成的大气污染问题。
锡林郭勒盟环境监察支队派出三个驻厂督察组,分别在多伦县、正蓝旗、太旗进行24小时驻厂监督,驻厂督查和巡查人员8人次,共检查企业次数179余次,锡林浩特市分别派出专项督查组和巡查组,共计50余人次,检查30家企业。检查中主要发现居民区燃煤小锅炉无污染治理设施,燃料煤堆场无防风抑尘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责令关停。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已经建立会议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盟行署派出4个专项督查组,各专项督查组从3日开始驻地督察,并将每日督查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盟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及时反馈自治区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