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深化法制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开展“法律援助走基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立以旗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法律服务者为主体、以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队伍。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纵向到村、横向覆盖全旗的法律援助网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受援人的监督,做好意见反馈,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信力。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律师教育管理,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调处矛盾纠纷。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矫治。努力提高教育转化率,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