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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空气质量 呼和浩特划分城区机动车禁行区
内蒙古新闻网  14-11-13 10:5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范悦怡) 为切实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划分城区机动车禁行区,全天24小时禁止大货车在二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目前二环路主要路口、路段已布置警力,重点进行安排管控。

  同时,呼市交管支队还设立四个进京检查站(清水河十七沟、和林新店子、赛罕区陶卜齐、金河)全天24小时检查管控,对“黄标”、“无标”等排放不达标的进京车辆进行劝返,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京。截至11月6日已对19台无标的车辆进行劝返。

  为配合保障空气质量这一近期工作重点,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继续推进其他各项机动车整治工作。有效控制黄标、无标、超标等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对尾气排放不达标污染严重的车辆采取注销、强制报废措施。严格控制外埠机动车转入呼和浩特市,并利用近期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支队组织的统一行动日和夜查行动,将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有无环保标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检查任务。严格管控尾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随时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处置工作。

  据介绍,今冬明春呼和浩特交管支队还将继续坚持治理管控“黄标”、“无标”等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管理工作,全力配合市环保部门将此项工作常态化。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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