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专题座谈会发言摘登
11月11日下午,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在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成功召开。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孙惠民作了欢迎致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陶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于雪峰、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等来自全区法学界的专家、学者2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议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乔欣主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并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此次座谈会紧紧围绕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了四中全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治区区情以及各自的专业特长和工作实际,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全会精神在我区的贯彻落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座谈会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潮之际,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角度,拉开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序幕。此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多样的学习活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继续以网络、杂志、新闻媒体等为平台和阵地,助推全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情持续升温。
陶建
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新中国成立、文化大革命以及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到现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来看,十八届四中全会具有“里程碑”的性质,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做到“知法、信法、尊法、守法”。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要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总之,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郑锦春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恪守3张清单。这3张清单分别是坚持权力清单,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负面清单,即“法无禁止皆可为”;坚持责任清单,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权力清单是法治政府的最基本要求与首要原则。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外部检查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检察监督,是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权回归宪法定位的重要途径。自治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四中全会两个决定,把推进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与“两法衔接”结合起来,最重要的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监督部门主导、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就我区而言,可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由政府法制部门代表自治区政府牵头,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