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阿拉善盟纪检监察网了解到,今年以来,阿拉善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对查处的6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中的问题: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查汉鄂木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吴海宝在担任该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草原补偿款12.19万元(予以没收),未召开嘎查两委会议,未经嘎查牧民同意,私自挪用草原补偿款15.70万元,用于该嘎查队部工程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等支出,将某矿业交给嘎查集体的管理费1.4万元和某砖厂交给嘎查集体的草原补偿款2万元,在没有入嘎查集体账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嘎查日常开支(予以没收)。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吴海宝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15.59万元;阿右旗阿朝苏木查干通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长张永成自2008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以为农牧民办理相关退牧还草政策待遇为由,违规收受农牧民好处费25.39万元、购买假发票虚开报账1万元、虚报冒领并挪用救灾资金1.01万元、贪占嘎查新建搬迁房屋的住宅门和檩条款合计0.15万元。阿右旗纪委决定,给予张永成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相应职务、追缴违纪资金上交财政专户、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阿右旗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永成有期徒刑6年。
公路“三乱”问题:2014年3月13日,由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带队,与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一行3人,在乌达-巴彦浩特公路巴音呼都格收费站路口违法违规临时设站设点、违法违规上路执法拦截车辆、执法人员单独执法、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阿拉善盟运管处决定,给予布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宗别立运管局局长刘力民进行诫勉谈话,将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调离原岗位。2013年4月30日至9月9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党支部书记唐国强、嘎查长阿迪雅组织农牧民在蒙宁边界处新牛三麻段收费站附近的便道上向过往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合计81.96万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唐国强、阿迪雅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全部违规资金。
违规发放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问题:阿左旗吉兰泰镇哈图陶勒盖、呼和陶勒盖两个嘎查共有51户重复发放2013年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3.06万元。阿左旗吉兰泰镇党委决定,给予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布仁达来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主任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在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查、对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娜仁高娃进行诫勉谈话,并在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查,重复发放的3.06万元补贴款予以收回;阿左旗巴润别立镇铁木日乌德嘎查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对应发放给低收入农牧民的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按户平均发放给了全嘎查的所有农牧民。巴润别立镇党委决定,给予铁木日乌德嘎查党支部书记王学义、嘎查主任王永泽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款通过召开嘎查村民大会重新进行了发放。(记者 侯利珍 实习生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