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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月国税“营改增”收入3亿余元
内蒙古新闻网  14-11-14 16:5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前十月国税“营改增”收入3亿余元

  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以来,包头市国税局在广泛收集“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通过发现的问题、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和纳税人意见建议等,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征管。1—10月,国税局“营改增”收入36989万元,同比增长3446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完成税收21624万元,同比增收19081万元。

  在开展“营改增”税收征管工作中,包头市国税系统各基层征管局普遍反映货物运输业“营改增”管理存在较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市国税局通过大量调研,掌握了相关企业的运营管理规律,及时制定了《包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指导性意见》,对运输企业纳税人认定、收入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及时堵塞了税收漏洞。(记者 杨培霞 通讯员 贾旭斐)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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