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要补“酒驾摊大事儿”一课
前段时间,一乡下亲属驾车到邻村参加喜宴,返家时不幸发生车祸,经鉴定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因是酒驾。面对巨额的赔偿费和刑罚处理,这位亲属气呼呼地说:“就知道在城里喝酒开车不行,村里哪个开车人不喝酒,喝完酒不照样在路上东跑西逛。哪想到在村里喝酒也能摊上大事。”此话虽说得没道理,却说出一个真相:酒后开车在相当一部分农牧民那里属于平常事,在他们潜意识里就没有酒驾是犯罪的认识。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家庭轿车、农用汽车等出行工具进入农牧民家庭,他们的生产生活获得便利的同时,酒驾等现象开始频繁发生,由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为没有酒驾是犯罪的概念,有些农牧民甚至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怪罪到通村公路上,有些农牧民即使知道酒后开车不好,但思维还停留在无所谓的习惯上,并不了解这种行为已被列入刑法;有些知道酒后驾驶汽车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并不明白酒后驾驶两轮摩托或三轮农用车也是违法犯罪,也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解决农村牧区酒驾高发问题,当务之急是加强法治宣传,有关部门要派出专业人员进嘎查村入农牧户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入心入脑地宣传酒驾的危害,引导农牧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另外,一些地方新修建的通村公路上,存在不少半拉子工程,交通设施不全不说,还缺乏起码的出行标志,必须尽快加以完善。
应该说,嘎查村通公路改善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但并不是一通就万事大吉,各种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必须一并进村入户,让农牧民熟悉、熟知并能够准确运用到日常生产生活中去,让平安伴随他们远行。(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