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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餐具收费 呼和浩特浩翔农家院金桥店侵权了
内蒙古新闻网  14-11-18 09:5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普通餐具收费 浩翔农家院侵权了

   “我在饭店使用了一套普通的碟碗等餐具,在结账时竟然发现对方要收取我2元的餐具费,难道消费者来就餐还得自带碗筷吗?饭店的做法实在让人费解!”11月1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章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自己在金桥开发区浩翔农家院就餐时遇到的郁闷事儿。

  为了一探究竟,11月17日中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浩翔农家院就餐,使用了餐桌上摆放的普通餐具,在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有一栏2元的收费,记者向服务员提出质疑:“你们并未向我提供一次性餐具和纸巾,也没有声明普通餐具是有偿使用。”服务员解释称店里的餐具都是经过消毒的,都不是一次性餐具,都收了2元的餐具费。

  浩翔农家院金桥店的做法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内蒙古澳兰律师事务所的孙湖律师,他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饭店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过毒的餐具是正常行为,不得随意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其他形式价外加价。该餐馆的经营者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以另行收取餐具费用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霸王条款。(记者 廖志坚)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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