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百姓生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启动雾霾对健康影响监测
内蒙古新闻网  14-11-24 11:0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内蒙古启动雾霾对健康影响监测

  昨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地区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启动会在呼市举办。自治区疾控中心、呼市卫生局、呼市环保局、呼市气象局、120指挥中心、呼市赛罕区医院、呼市回民区医院、呼市赛罕区疾控中心、呼市回民区疾控中心、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相关培训会。

  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卫生部门健康资料、环保部门每日空气污染物浓度资料和气象部门每日气象数据资料等的收集,社区空气污染的监测和PM2.5的采样及其组分的实验室检测,小学生健康问卷调查,人群出行模式调查以及网络直报检测系统使用等。作为技术牵头单位,自治区疾控中心环境与学校卫生所的工作人员介绍了监测项目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培训会还邀请了呼市环保局相关专家就空气污染物采样设置、仪器的使用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和演示。

  国家卫计委于9月底召开了地区空气污染(雾霾)项目启动会,内蒙古被列为全国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项目监测地区。依据国家监测方案要求及内蒙古环保厅2013年环境监测资料,确定了我区的环境监测点和监测范围。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糖厂周边及29中附近作为我区监测点,将在这两个监测区域内全年开展空气中PM2.5质量浓度、重金属类、阴阳离子类等30多种有害物质的采样和实验室检验工作。

[责任编辑 魏莉 ]

老有所乐
养殖双峰驼
感受别样的公主生活
书画庆国庆
治安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明年就达产
技能培训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