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市维也纳开发商称业主故意不领钥匙
11月25日,本报刊发《城市维也纳业主:我没领钥匙,物业为啥收热费?》,对邬建勋在城市维也纳没领钥匙,被要求交暖气费并产生滞纳金一事进行了报道。
11月26日,记者按照邬建勋与城市维也纳出卖方呼和浩特名城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地址并没有找到该公司,按合同上的电话拨打也已经欠费停机。
随后,经过城市维也纳售楼人员介绍,记者在东方维也纳售楼部找到了城市维也纳的开发商呼和浩特名城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姓石的副经理指着业主房屋验收表对邬建勋和记者说:“房屋存在窗户开裂、门有划痕这些都是小问题,既然你有验收表,证明你已经收了房,要不哪来的业主房屋验收表。我们是按合同办事,他(邬建勋)这是故意不领房。”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这位石副经理让记者去找薛部长。随后,记者又来到薛部长办公室,薛部长以开会为由让记者去找销售部经理宋丹。而在22日,宋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钥匙在物业那里,房屋维修以及暖气费一事都应该找物业。”
从东方维也纳出来后,邬建勋对记者说:“距交房时间已经过去3年了,房屋存在的问题一直没人修理,开发商认为是小问题。我拿80多万买的房子,谁愿意有质量问题啊!如果当时房子没问题,简单装修一下租出去也会有几万元的收入,我为什么会故意不领房?!”(记者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