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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渗入大学校园学生冒险贷款
内蒙古新闻网  14-11-29 16:2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画/李华

  “遇到急事,手头没钱怎么办?新一代大学生贷款,无抵押,当日放款,方便快捷。”近日,一些高利贷放款信息出现在呼和浩特市各大高校校园内及公共QQ群、微信朋友圈上。放款者称无需贵重物品抵押、无需担保,借款的学生只要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便可办理贷款。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贷款月息在5%以上,但是仍有不少学生愿意冒险贷款。

  高利贷信息校园泛滥

  11月25日,内蒙古大学大三学生苏德在QQ群上看到了一条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放款信息,同时,在他的微信朋友圈上,同班同学也转发了这样一条信息。因为想要换一部手机,而要一下子拿出五六千元的现金对于每月只有1000多元生活费的苏德来说实属困难。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苏德拨通了放款信息上提供的电话。一番交谈之后,对方表示贷款只提供给在校学生,每笔500元到5000元不等,无需抵押和担保,当日便能放款,条件是每月要付5%的利息。“这明摆着就是放高利贷啊。”苏德告诉记者,这个条件让他难以接受。在询问了周边的同学后,他发现竟然还真有人借过这种高利贷。

  “我们同学这两天正为还钱的事发愁。”苏德向记者介绍,他的一名同学前几个月向放款者贷了3000元,分6个月还清,每个月要还近700元。尽管借钱时已有心理准备,但是当每个月还钱时,这名同学还是感觉很吃不消。”

  借款5000一年变7500

  根据朋友圈上提供的放款信息,11月26日,记者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与放款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介绍,自己目前面向首府范围内的高校在校学生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之前已经成功办理过多笔业务。王某坦言,自己从事的放贷业务属于私人业务,借贷人无需任何抵押和审批,只需出具身份证和学生证证明自己是在校学生,并在借款协议和分期还款协议上签字即可。随后,记者以借款5000元向王某咨询还款方式和利息计算方式。王某介绍说,在他这里借贷的还款方式大多为分期还款,即把本金划分在每个还款月内,再加上利息一起偿还,放贷利息按照数额的高低也是不同的,每个月在5%左右。

  记者仔细算了一笔账,如果借款5000元,分12个月还清,每个月本金需偿还417元,利息以5%计算,每月需偿还208元,本金加利息每个月共需偿还625元,12个月一共要偿还7500元。每个月600余元的还款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超前消费促成校园高利贷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在校大学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刘洋向记者透露,她的许多同学攀比成风,在花钱消费上十分大方。“每月生活费不到2000元,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刘洋说,在同学中拥有信用卡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平时与同学相约吃顿饭少则一二百,多则三四百,聚会、唱歌一个月少说也要花掉近千元,不办信用卡根本扛不住。”刘洋说。

  而正是了解到如今在校大学生的这种消费心理,不少个人放款者以低门槛、速度快来诱导大学生借贷,随后又用高利息伺机敛财。而放款人之所以选择在校大学生为业务目标,就是认准了其在校期间不会轻易辍学,人跑不了,放款较为安全。此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也成为了部分放款人伺机投放“校园高利贷”的原因之一。

  采访中,放款人王某说,瞄准大学生贷款市场,也是看重部分学生比较爱慕虚荣,对一些新兴的电子设备、服装等都有较高追求。

  律师:这属于非法放贷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伟,张律师认为,目前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是放款单位必须有从事金融行业的相关资质,并且放款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4倍,而这种校园高利贷明显都不符合这两个前提,属于非法放贷,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协议,遇到纠纷的时候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高利贷将“黑手”伸进校园,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放款人可能用各种方式向学生进行讨债,甚至造成人身威胁,这对于学生的心理也会造成极大伤害。

  对此,张律师提醒广大在校学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学生要多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理性消费尤为重要,切不可盲目攀比,掉进高利贷陷阱。(文/记者 李彦萱)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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