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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3 15:0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兴安盟  
 

  近日,乌市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区、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积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人管、能落实。乌市教育部门要承担起主要责任,同时,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食药监局要加强对食堂、校内商店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售卖食品的检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工商和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外商店、餐饮店证照情况的检查,规范经营秩序;交通部门和公交公司要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学生安全出行;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校园安全的综合检查。

  会议还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开展校园安全综合大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确保校园安全。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在我盟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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