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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乌兰哈达派出所推进法制乡村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4 11:53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乌兰哈达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村级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乌兰哈达派出所在各行政村组建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合理、科学安排人员在辖区进行治安巡逻。同时在各行政村的重要道口和商业网点、农业大户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在重点部门安装报警装置,与派出所“三级巡控”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控网络。截至目前,建立村级联防组织13个,在辖区主要街道路口、商业网点和农牧业大户新增视频监控探头132个,全乡覆盖率达到100%。
  法制宣传进村入户。民警在主要街道、农贸市场、走村访户通过悬挂条幅、宣传车及村委会广播播放宣传录音,发放普法宣传单、警民联系卡、便民服务卡、法律服务联系卡等,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准确的咨询平台,向辖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派出所共开展宣传活动12场次,共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5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80余条。
  开办法制大讲堂。每月定期在乌兰哈达中心总校面向学生、老师、家长开展“法律讲堂进校园”主题讲座。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讲堂进乡村”、“法律讲堂进企业”活动,通过农村普法知识讲座,让百姓更加熟悉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及员工进行防盗、消防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让企业员工及负责人提高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举办法律讲堂10场次,参加人数达到4000余人。
  健全“公调对接”机制。乌兰哈达派出所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通过在辖区各行政村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室,成立“公调对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创建“交通安全村”。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派出所聘请13名交通安全员,协助派出所做好本村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本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的调查摸底、登记和管理工作。在学校,通过生动活泼、浅显易懂的宣讲方式,培养农村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同时,民警通过收集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详细资料,掌握了其行驶路线、乘车人数等细节,为辖区23辆接送学生的车辆粘贴统一标识,建立健全了管理档案。
  搭建“乌兰哈达派出所”飞信平台。为了将法制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乌兰哈达派出所结合辖区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飞信”业务可借助电脑和手机终端登录的功能,在网上搭建了飞信平台。截至目前,“乌兰哈达派出所”飞信服务对象达到1046人,通过飞信平台发送相关短信8200余条。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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