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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把宪法精神生动有效地传播到广大青少年中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4 18:3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赵静)12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团委获悉,内蒙古团委围绕今年12月4日我国首个“宪法日”开展了系列活动。

  当日下午,自治区团委、包头市团委和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包头青山区举办了“12·4”宪法日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暨首批“青亲港”未成年人求助站授牌仪式。在发放法治教育宣传单和开展守法承诺大签名的同时,包头市1000家商户、100辆出租车被命名为“青亲港”未成年人安全求助站。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宫素珍老师讲的真好,生动的案例让我一下就明白了个体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和现实意义。”12月3日下午,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治安系的张云龙参加内蒙古团委主办的“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报告会后说。据悉,以“12·4”宪法日为重要节点,内蒙古团委将组织邀请区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全区各高校和盟市开展专题报告会、讲座60场。

  此外,内蒙古团委注重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在宪法日期间开展了送万册蒙语版《自治区未成人保护条例》进校园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行动起来,积极组建法律宣讲团,在法治教育宣传月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团属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大力开展全媒体学习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和依法治国的内容更加生动、快捷、有效、广泛地传播到广大青少年中。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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