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4内蒙古年度十佳法治人物
12月4日,内蒙古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揭晓。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法治人物,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法治的魅力与社会的进步。这些人物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法治伴随人生,人生因而精彩。不论身处穷乡僻壤,还是繁华都市,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善做善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奔走呼号,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而不懈努力。他们是自治区政法战线的优秀代表,为百姓谋福祉,让自己的人生更闪亮。
法学园丁——施文正
文以载道,62年辛勤耕耘,学法、讲法、研究法,法律桃李满天下;正以修身,85岁老骥伏枥,己正、人正、能量正,正逢法治阔步时。
今年,在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和法学人才奖”评选中,85岁的施文正教授荣获“内蒙古资深法学、法律专家奖”。1952年,施文正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去法院、监察部门一线实践,文革后回到司法部,取得了律师资格。1981年,自治区党委再次选调他到内蒙古大学参加法律系的筹建工作,从此,他便将教学科研和法律实践一肩挑。
施文正在教学上坚持改革,开设了蒙古地方法制史课程,他当时所在的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是全国最早设立合同法课程的法律系之一。在科研上他是学术带头人,较早探讨研究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首先提出了草原法制建设理论,两项成果在国内外都有影响,最近又在开拓社会法的研究。
1991年至2003年,施文正任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1995年至2009年,任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副主任,参与工作至今。1999年,开始为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筹建法学所,曾任所长,现为特约研究员。2001年起,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至今。2003年起,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至今。为自治区的法治建设献计献策,精神可贵。
驻地人民的“守护神”——王慧成
守望大戈壁,守望小哨所,守望蒙古包,守望胡杨、骆驼、阿拉善,青春闪光橄榄绿;不怕沙尘暴,不怕朋友少,不怕冷板凳,不怕无赖、罪犯、地头蛇,忠心为党为人民。
王慧成,武警内蒙古总队阿拉善支队副参谋长。入伍10年,扎根边疆大漠,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他所在的中队党支部多次被武警总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队连续8年被评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今年5月,他本人被共青团中央授予“中国五四青年奖章”。
王慧成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军队的规章制度,带领中队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在参加驻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置群体性事件、担负国际胡杨节安保等14次大型任务中,带领官兵配合公安民警打掉5个黑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缴获管制刀具300多件、枪支6把、子弹500余发,为驻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遵纪护法、造福一方的典型,被驻地人民亲切地称作“守护神”。
有人说,阿拉善最美的是胡杨,它扎根大漠、无畏沙暴,永远守望着这片苍天般的美丽家园。也有人说,阿拉善最美的是穿着一身橄榄绿的武警官兵,他们就像胡杨,坚守在人烟稀少的大漠和戈壁滩。
微笑控申接待员——张承英
微笑的力量有多大? 1600多件来信来访,百分百办结、百分百息诉———这都是从她的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几句暖心话开始的。接访、下访、巡访,面对多年缠访的当事人,利益纠葛的案中案,她始终笑脸相迎。嘘寒问暖,一个个隐患被消除在萌芽期;促膝谈心,一个个矛盾被化解在最基层。她用22年的行动印证:真诚面对群众,群众就会回报以信任!
法里法外公正公平,强者弱者一视同仁,这是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承英一贯的工作原则。不管分内分外,张承英心里始终装着百姓。从事控申接待工作22年,她清楚地知道,检察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说到底就是要在接待群众过程中,真正实现思想上的零距离、行动上的零距离和成效上的零距离。
如何在法律的刚性和人性的灵活之间找平衡,如何靠着不断地沟通、不断地调解,使矛盾尖锐、纠纷难解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既是一种高超的能力,更是断案的艺术。在张承英的努力带动下,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连续5年获全区“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2006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张承英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3年,她还被自治区评为“草原儿女赞”先进典型人物。
不退休的交通安全宣传员——格日乐图
宣传交通法,入村进校园。
蒙语好来宝,汉话顺口溜。
老人能听懂,小孩易认读。
一遍又一遍,不计寒与暑。
退休未退岗,普法不停步。
只为大家好,平安就是福。
普通一交警,名利两不图。
这就是名不图、利不图,只图平安快乐的格日乐图。在兴安盟科右中旗,很多司机都认识一位叫格日乐图的老交警。他在公安战线上干了39年,临近退休,又主动申请调整了工作,从事交通安全教育和普法,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战斗在第一线。
格日乐图随身带有三件宝:交通宣传车、自己用蒙汉语编辑的法规章程图册、由法律法规编成的“好来宝”。格日乐图请了10名老年艺术团的志愿者到家里排练,编排了《交通安全快板》等10多套文艺节目,累计演出60多场。自编自演的《交通安全好来宝》在科右中旗电视台循环播放60天、180余场。
格日乐图还编写了2万多字的教案,把交通安全知识编成拍手歌、三字经。他先后被11所学校聘请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仅在2011年,格日乐图就跑遍了全旗3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讲座。同时还创建少年交警学校,不定期安排小学生们上路指挥交通,让孩子们通过亲身体验来增强安全意识。
知心大姐——塔拉
她没有手指,却依然可以“握紧”当事人无助的双手,传递法律的温暖与信念;她没有手指,却能“抽丝剥茧”,梳理案情,彰显法治的力量与尊严;42年前的大火可以夺去她的手指,却夺不走她不屈的意志和火热的心。作为一名维权志愿者,她给予姐妹们的不仅是无私的援助,更让她们领悟到生命的顽强!
塔拉,在1972年锡林郭勒草原救火中,全身72%被烧伤,失去了双手,被鉴定为国家一级伤残。她是一名残疾人,却凭着顽强的毅力,考上了大学,考取了律师执业资格证。在当事人眼里,她就是一个“绝好的倾诉对象”。在她眼里,当事人就是姊妹兄弟。从业30多年,塔拉办过近千件案件,件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退休后,她担任了内蒙古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维权志愿者。这9年时间里,她参与调解家庭纠纷,反对性别歧视,帮助下岗女工维权,守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用坚强乐观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爱心温暖着帮助过的每一个人。
塔拉还积极参与自治区妇女权益方面的立法论证,提出立法建议;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志愿者工作团,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她被自治区妇联评为优秀志愿者、三八红旗手,获得了第二届、第三届妇女维权贡献奖先进个人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