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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为泄私愤谎报警情 扰乱秩序被拘五天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1 10:24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110是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然而有人却谎报警情,这不仅干扰了正常的110出警,自己也付出了被拘留的代价。

  近日,东河公安分局回民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报警称被强奸,值班民警迅速到达报警地点东河区东门大街公交汽车总站。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报案人并不在现场,随即电话联系报案人,报案人却一直不肯露面,并拒绝配合调查。经民警多次打电话沟通询问,报案人才在电话中改口称自己只是喝多了报假警。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现场摸排走访和对报案人不断地耐心劝说,民警最后在公交总站附近一楼房内见到了报案人。

  面对民警的询问,报案人承认自己报警称被强奸是谎报虚假警情。据报案人称,自己与丈夫结婚两年,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由于感情空虚,因工作原因与王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最近王某提出要终止两人的婚外情关系,报案人一气之下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的同事被王某强奸”,想要以此要挟吓唬王某,挽回两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目前,报案人谎报案情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但鉴于报案人孩子还小,派出所酌情依法对其从轻处理,给予其行政拘留五天,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市民不要乱拨110,避免造成警力资源浪费。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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