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为农牧民提供规范贴心的医疗保障服务。2014年参合人数达到8634人,参合率99.36%,各级政府每人补助标准提高到379元(其中旗政府补助64元,比国家要求高出39元),牧民个人筹资70元,人均筹资达到449元,达到全市最高水平。
二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鼓励卫生院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增加服务收入的同时,认真落实政府补偿责任,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需要。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分政府专项补助、服务收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3个层次进行落实。
三是推进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和绩效考核改革。自2011年7月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013年进一步修订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分级考核,卫生局考核卫生院,卫生院考核到职工,卫生局每季度考核一次,卫生院对职工实行月考核,每月兑现一次绩效工资。将考核结果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院长及每一位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通过考核,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是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7个苏木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从2011年7月1日起10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幅度为8.5%,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牧合报销范围,切实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截止11月中旬基本药物配送金额35.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五是稳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上半年,全旗累计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53951人,建档率91.86%,电子健康档案48675人,建档率82.88%,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3580人,规范管理高血压病人3328人,规范管理糖尿病病人855人。完成孕妇健康管理435人,系统管理率94.61%,产后访视429人,产后访视率96.40%。0-6岁儿童保健覆盖2966人,保健覆盖率95.74%;新生儿访视435人,新生儿访视率97.75%。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册处方13061份,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34场,举办健康教育讲座44场。
六是全面实施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陈旗两家中心卫生院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旗二级医院结成一体化对子,采取人、财、物统一调配的紧密型一体化模式。二级医院要向结对的基层医疗机构派驻为期一年、不少于3人的长驻专家组,其中一人要挂职担任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人员轮换周期不得低于4个月。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双向转诊、远程指导等方面要明确结对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