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王素芳向记者反映:“6月25日9时40分,我儿子聂亮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时,被突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开车门的小型越野车车门撞倒,导致脸上多处碰伤、牙齿脱落,住院20多天。如今,事情过去近半年,肇事者却不知所踪。”
王素芳介绍,肇事者叫梅利平,在聂亮住院的时候就百般推辞不愿意出医药费,他们自己垫了3000多元治疗费。从今年8月5日开始,他们就联系不上肇事者了,先是不接电话,后来电话就处于一直关机的状态,“聂亮出院后,梅利平写了一张欠条,答应我们两三天以后就把赔偿的5200元给我们,可是之后就找不到人了。我家挺困难,更不会无理取闹,希望他看到报道以后可以联系我们,支付所欠的钱。”王素芳说。
记者看到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赛罕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梅利平驾驶蒙A7E686号小型越野客车,在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华晨大厦对面,车上人员张占表开车门时与聂亮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至此处时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聂亮受伤。”梅利平停车时观察不够,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梅利平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聂亮无责任。
12月11日14时33分,记者拨打了当事人梅利平的电话,电话仍旧处于关机状态中。(记者 李丽)